最後更新:2026年10月8日供應鏈・地緣政治經濟安全・出口管制中國大陸:实体清单

實體清單(美國商務部)是什麼

Entity List

實體清單是美國商務部產業安全局(BIS)列入其判定有安全疑慮之外國企業等,並規定出口美國《出口管理條例》(EAR)管制品項時須取得許可的清單。半導體領域中,華為(Huawei)、中芯國際(SMIC)、長江存儲(YMTC)等皆被列入,多數適用原則不予許可。與 FDPR 結合後,影響也擴及美國以外企業的交易。

目錄5 項
  1. 定義與原理
  2. 常見問題
  3. 相關企業
  4. 相關用語
  5. 比較文章

定義與原理

實體清單(Entity List)是美國商務部產業安全局(BIS)列入其判定違反美國安全或外交政策利益之外國企業、研究機構、個人的清單。依據美國《出口管理條例》(EAR),對列名對象出口、再出口或移轉 EAR 管制品項(美國製產品、軟體、技術等)時,須事先取得美國政府許可。在半導體領域,被用作防止先進技術流向中國企業的主要手段。

列名的效果強弱取決於許可的審查方針。許多中國半導體企業適用「原則不予許可(presumption of denial)」方針,實質上等於禁止交易。半導體相關的代表性列名例有華為(Huawei,2019 年)、中芯國際(SMIC,2020 年)、長江存儲(YMTC,2022 年)等。此外,列入無法確認所在之對象的「未經核實清單(UVL)」是另一份清單,措施比實體清單輕。

實體清單的影響不僅限於美國企業。因為即使是在美國以外製造的產品,若含有一定比例以上的美國製零組件或技術(微量原則,de minimis rule),或是使用美國技術、設備製造(外國直接產品規則:FDPR),EAR 也會適用。2020 年針對華為擴大了 FDPR,台積電等美國以外的晶圓代工廠也停止對華為旗下海思(HiSilicon)供應產品。

對日本的半導體設備、材料廠商而言,實體清單也是確認交易對象不可或缺的資訊。因為與列名企業的交易若涉及源自美國的技術或零組件,即使是日本企業也可能需要美國的許可。清單隨時更新,中國半導體、AI 相關企業持續被加入,因此各公司的出口管制部門會持續篩查交易對象。

實體清單(美國商務部)的常見問題

被列入實體清單會怎樣?
向該企業出口、再出口或移轉美國《出口管理條例》(EAR)管制的產品、軟體、技術時,須取得美國政府許可。許多中國半導體企業適用原則不予許可的方針,實際上無法取得源自美國的設備或技術。
與日本企業也有關係嗎?
有關係。即使是日本製產品,若含有一定比例以上的美國製零組件或技術,或使用美國技術、設備製造,也可能適用 EAR,向列名企業出口可能需要美國許可。因此日本的設備、材料廠商也會將交易對象與清單比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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